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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第1次補繳時間:107年2月26日至3月28日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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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第1次補繳時間:107年2月26日至3月28日
1、凡碩博士生、日間部、進修部學生尚未繳學雜費、學分費、電腦、語言費、住宿費、各項減免、就貸後需補繳學雜費差額者,務必重新上網列印繳費單繳費。
2、請勿用查詢方式取得繳費萬用帳號,因查詢方式萬用帳號最後一碼檢查碼不會顯示,進行匯款、ATM轉帳、信用卡繳費將無法成功繳費,請務必進入彰銀學雜費入口網看到整張學雜費繳費單,取得8763起14碼萬用帳號方能進行匯款、ATM轉帳、信用卡繳費。
*本校學雜費繳費方式現有以下方式:
1、彰化銀行各地分行臨櫃繳納。
2、金融機構(含郵局)電匯。
3、自動櫃員機轉帳(選擇『繳費』項目.不受新台幣30,000元限制)。
4、信用卡繳費(含銀聯卡、國際信用卡)。
5、便利商店繳費(7-11,全家,萊爾富,OK,四大便利超商)。
6、彰化銀行每星期一、三、五上午10點至11點30分,指派專人到校服務
(地點: L棟1樓L107總務處出納組)。
發布日期: 2018/02/22 至 2018/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