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收據Receipt宣導事項
出納組收款收據宣導事項:
一、 要開立予各單位的收款收據,往後請於『預開收據申請單』的備註欄上,
註明預開收據的日期(當日或其他日期)。
二、 計畫案補助或委辦機關(公司行號)將款項撥付本校時,出納組將於款項收
訖無誤後,註記收入日期於『預開收據申請單』上(可點選預開收據入帳查
詢),後續再請承辦人員與會計室聯繫預算動支事宜。
三、 收據繳交予繳款人時,請對方一定要填寫收據抬頭名稱或南臺收字第號匯
入。(注意:出納組和會計室無法以匯款帳號或匯款人姓名,推算是哪位老
師的案件),為了加速行政作業流程也請大家多多宣導配合。
聯絡方式:
電話:886-6-2533131 分機 2320~2321
傳真:886-6-2438095
所在位置:行政大樓一樓 L-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