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管理: 1、歸檔、點收、立案編目 .檢查公文及附件是否齊全、破損、裝訂順序、檔案及保存年限是否填寫確實、公文流程是否確實。 .以案件性質及各單位業務性質來分類及編目檔案。 2、掃描、鍵檔、分類、保管:將紙本公文及附件均掃描成電子檔案,並上傳至檔案影像管理系統以利查閱,且依卷目次整理檔案。 3、裝訂、上架:同一檔號之檔案卷約3-4公分,即可裝訂成卷,並上架至檔案室(限紙本公文及30年以上之公文)。 4、依檔案年限定期進行檔案銷毁程序。 5、若為機密檔案,接獲教育部來函通知已無保密之必要者,可依機密條件進行機密等級變更或解密事宜,並補正目錄且依一般檔案保存。 6、檔案檢調: .調閱紙本公文:各單位對於所承辦之歸檔案件可填製『檔案調閱登記簿』經單位主管核准後,始得調閱。 .調閱電子公文:系統依調閱者權限功能進行調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