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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113學年度全校走廊、外掃區域及垃圾場清潔維護案(第2次公告)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點閱次數: 268
壹、機關資料
【機關名稱】南臺學校財團法人南臺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710臺南市永康區南台街1號
【聯絡人】總務處事務組 林先生
【聯絡電話】(06)253-3131分機:2301
【傳真號碼】(06)243-5331
【電子郵件】kaohsiung71@stust.edu.tw
貳、招標資料
【標案案號】113F0000151
【單位名稱】總務處營繕組 林組長 分機:2310
【標案名稱】113學年度全校走廊、外掃區域及垃圾場清潔維護案
【公告次數】第2次
【預算金額】新台幣6,867,000元
【後續擴充】無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非複數決標且訂有底價最低價得標
【截止投標】113年8月6日(二) 上午10時
【開標時間】113年8月7日(三) 上午10時
【開標地點】綜合大樓L003或異動指定地點
【押 標 金】340,000元(請分4張開立,每張面額85,000元)
【收受報價單或企劃書方式/地點】:委託快遞、貨運或郵寄或親洽採購單位(親洽請先至文書組登記收件)/事務組
【履約期限】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或自決標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否
【是否屬統包】:否
參、注意事項
一、第一次和本校交易之『得標廠商』,請下載並填寫『電匯同意書』,以利於後續的撥款作業,下載網址: http://gen.stust.edu.tw/Sysid/gen/Download/事務組/電匯同意書.docx
二、決標日與履約起算日:
(一)開標當場決標案件,決標日即為開標日,以決標日作為履約起算日
(二)廠商報價或減價後,未進底價且未逾底價加8%之決標保留案件,以開標紀錄簽核日為決標日,以通知日作為履約起算日。
(三)廠商報價或減價後,價格低於底價80%之決標保留案件,以開標紀錄簽核日為決標日,以通知日作為履約起算日。
三、本次資訊設備集中採購案押標金,請以銀行本票或郵政匯票,檢附於標封內一併投標。
四、請攜帶公司大小章參加開標。
五、配合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推行免再貼用印花稅票完稅政策,廠商得標後繳納印花稅,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或以網路申報印花稅。
[以下依各採購案情況而定]
一、本案須於履約起算日起30個日曆天內完成履約交貨,若屬台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下單部分,則於下單後30個日曆天內完成履約交貨。
二、本次標案之設備規格及型號,須依本校需求單位指定之規格型號投標及交貨 (如有需求單位於規格未指定型號,則以附件(資訊總表specification)中所列型號,擇一投標及交貨)。
三、請務必檢附案件規格與單價說明清單 (請使用案件清單條列規格及單價)。
四、本案標的,若屬台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簽約項次,須經台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流程下單訂貨;若非共同供應契約簽約商,無法於台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下單者請勿投標。若廠商得標後,而原廠確實無法供貨時,得標廠商須提出原廠缺貨證明文件正本,經本校需求單位同意,得以現有契約同項次之同等品或較高規格之替代品交貨;否則得據以取消訂單免計罰款。
五、本次標的如非屬台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簽約項次,若遇缺貨時,得標廠商須檢附原廠證明文件正本,經本校需求單位同意後,得以優規交貨。
六、請得標廠商在決標後3個工作天內完成單價調整及共同供應契約訂購單,送交本校事務組。
七、本次集中採購保固期限,依照台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保固年限辦理。

肆、相關附檔
一、投標須知
二、投標資料
三、投標規範
相關附檔
發布日期: 2024/07/31 至 2024/08/06